票價及購票資訊
Tickets
Wabo Wabo冒險水樂園活動服務條款
一、條款接受與適用範圍
1.使用者於購票、入園或使用任何本活動服務時,即視為已閱讀、理解並同意受本條款約束。
2.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並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等定型化契約規定。
二、訂票與契約成立
1.購票完成付款並收到實體票券 (Wabo Wabo防水手環) 時,視為服務契約成立。
2.票券之效期、票種與價格、適用日期、娛樂稅,詳列於官網及票券上記載;若有變動,主辦單位將公告於官網首頁及官方社群。
3.未滿 7 歲之兒童須由 18 歲以上家長或監護人全程陪同並負完全監護責任。
三、入園規則
1.營業時間:期間限定日期以官網公告為主。開放期間每日09:00起開放入園,〈20:30〉 起清場關閉,最後入場 19:00。
2.票券為一次性入園憑證;自手環上標示之入園時間起算3小時後即失效,不得重複使用。票券遺失或毀損恕不補發。
3.入園須出示有效票券 (Wabo Wabo防水手環)。
4.禁止攜帶外食、菸、酒、檳榔、毒品、管制藥品、玻璃容器、危險物品及寵物(導盲犬除外)入園。
5.主辦單位因人潮或安全考量,得實施人數總量管制,並保留變更入園動線及營運時間之權利。
6.遊客應遵守現場工作人員指示及園區標示;違反而生之人身或財物損害,主辦單位得拒絕持續提供服務並請其離場。
四、健康與安全告知
1.活動期間涉及水域、滑道、沖擊、高溫曝曬等風險。遊客應評估自身健康狀況(含心血管疾病、孕期、癲癇、近期手術等)是否適合參與。
2.若有身體不適、感冒發燒或傳染病症狀,請勿入園或立即就醫。
3.未滿120 cm或年滿60歲以上之遊客,部分設施可能有限制;詳細限制以現場公告為準。
4.園區配有救生員、設置 AED 與醫藥箱;緊急事故將協助送醫並通報家屬。
5.貴重物品(含眼鏡、相機、電話等)自行妥善保管或寄物;主辦單位不負遺失、毀損責任。
五、風險揭露與責任限制
1.已向國泰世紀產物保險公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人身體傷亡 600 萬、每事故3,000萬、每事故財物損失 300萬,總保額6,600萬,保單號碼:1504字第14PL03407號
2.遊客使用遊樂設施時,因違反設施使用須知、禁制標誌或管理人員之指示,致生損害時,主辦單位除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情形,或欠缺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外,不負賠償責任。
3.若因颱風、豪雨、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迫使活動延期或取消,主辦單位將公告改期或辦理退票;遊客不得主張除票價外之其他損害賠償。
六、票券使用與退換
1.本券恕不接受手抄、口說序號、拍照或截圖等方式兌換。
2.遊客須憑票券入園並妥慎保管;其票券遺失,不予補發。
3.票券僅限有效日期當日入園使用,逾期不得入園。
4.商品經核銷使用,恕不接受退貨退費。
5.未使用票券可於期間限定活動截止前至現場櫃檯申請退票。
6.使用信用卡付款購買樂園優惠門票,需辦理退票者,必須負擔該筆退款作業相關手續費3%,即代表您同意本公司酌收交易金額的3%,作為該筆訂單的退款手續費,請務必謹慎考慮後再行購買。以下根據您付款方式退款。
7.使用信用卡方式付款,款項將扣除3%手續費後直接退回您的信用卡帳戶內,因各銀行處理時效所需之工作天不同,請依您的信用卡結帳日判斷,刷退款項可能列於本月或次月的帳單。
8.因活動延期而更換日期者,應於活動當日內完成改期;逾期未改期者,視為自願放棄。
9.遊客因自己之事由離園,或不能接受主辦單位提供的遊樂服務者,不得請求退費。
七、影像拍攝與著作權
1.主辦單位或合作媒體於園區內所拍攝之照片、影音,得用於活動行銷或紀錄,不另支付報酬。若遊客不願入鏡,應主動於現場告知工作人員。
2.禁止使用空拍機或專業攝影器材進行商業攝影,除非事前取得書面授權。
八、不可抗力與營運調整
1.因颱風、豪雨、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主辦單位得依政府公告停止或調整營運。相關退改票方式以官網公告為準。
2.遊樂設施因故全部不能提供者,遊客得解除契約,遊客可憑票券向主辦單位辦理全額退費。
3.若因突發狀況需提前散場、停止提供服務,遊客可憑票券向主辦單位辦理部分退差額,計算方式依現場公告執行。
九、爭議處理機制
1.遊客對本條款或活動服務有疑義,得先向主辦單位E‑mail:wabowabo.official@gmail.com申訴。
2.若雙方未能於30日內協調成立,遊客得向桃園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十、其他事項
1.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一般交易習慣補充解釋。
2.本條款最近一次更新日期:西元2025年05月 22 日。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訂權利,並於官網公告生效日期。